表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建設項目名稱 |
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一期) |
建設單位名稱 |
山東平明建材有限公司 |
建設項目性質 |
新建√ 改擴建 技改 遷建 |
建設地點 |
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南首
(北緯:37°10′20″;東經:117°43′16″) |
主要產品名稱 |
瀝青水穩混凝土、乳化瀝青 |
設計生產能力 |
年產瀝青水穩混凝土20萬噸、乳化瀝青100噸 |
實際生產能力 |
年產瀝青水穩混凝土20萬噸、乳化瀝青100噸 |
建設項目環評時間 |
2018.09 |
開工建設時間 |
2018.10 |
調試時間 |
2019.09 |
驗收現場監測時間 |
2020.11.03、2020.11.04 |
環評報告表
審批部門 |
高青縣環境保護局 |
環評報告表
編制單位 |
深圳鵬達信能源環?萍加邢薰 |
環保設施設計單位 |
/ |
環保設施施工單位 |
/ |
投資總概算 |
5600萬元 |
環保投資總概算 |
70萬元 |
比例 |
1.25% |
實際總投資 |
4600萬元 |
環保投資 |
56萬元 |
比例 |
1.22% |
驗收
監測
依據 |
1、《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2017] 682號);
2、《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 4號);
3、《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的公告》(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9號);
4、《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環評管理中部分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2015]52號);
5、《關于印發制漿造紙等十四個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環評[2018]6號);
6、《關于印發淀粉等五個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19]934號,2019.12.23);
7、《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的通知》(魯環辦函[2016] 141號);
8、《關于下發<淄博市貫徹落實<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淄環函[2018]2號);
9、《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8.09);
10、《關于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高青縣環境保護局(高環審[2018]96號)。 |
驗收監測評價標準、標號、級別、限值
|
一、廢氣
有組織廢氣
顆粒物、SO2、NOX、瀝青煙、苯并[a]芘、非甲烷總烴:項目運營期間有組織顆粒物、SO2、NOX排放濃度執行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中一般控制區排放標準及《關于明確全市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有關執行要求的通知》,瀝青煙、苯并[a]芘、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濃度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 標準。具體數值見表1-1。
表1-1 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
污染物 |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m3) |
顆粒物 |
20 |
二氧化硫 |
100 |
氮氧化物 |
100 |
瀝青煙 |
75 |
苯并[a]芘 |
0.30×10-3 |
非甲烷總烴 |
120 |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
臭氣濃度 |
2000(15m高排氣筒,無量綱) |
無組織廢氣
顆粒物、非甲烷總烴、苯并[a]芘、臭氣濃度:項目運營期間無組織顆粒物、非甲烷總烴、苯并[a]芘排放濃度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相關排放限值,臭氣濃度無組織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二級新擴改建標準,具體數值見表1-2、1-3。
表1-2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排放方式 |
類別 |
污染物名稱 |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m3) |
備注 |
無組織 |
其他顆粒物 |
顆粒物 |
1.0 |
-- |
-- |
非甲烷總烴 |
4.0 |
-- |
-- |
苯并[a]芘 |
0.008ug/m3 |
-- |
表1-3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排放方式 |
類別 |
污染物名稱 |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無量綱) |
備注 |
無組織 |
-- |
臭氣濃度 |
20 |
-- |
二、噪聲
運營期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具體標準限值見表1-3。
表1-3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單位:dB(A)
聲環境功能區類別 |
等效聲級 |
晝間 |
夜間 |
3類 |
dB(A) |
65 |
55 |
三、固體廢物
一般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其修改單(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36號)要求。
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修改單(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36號)要求。 |
污染物總量
控制指標 |
我公司未向污染物總量主管部門申請總量控制指標,污染物總量參照執行《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8.09)中總量要求:顆粒物1.72t/a,氮氧化物1.9024t/a,二氧化硫0.324t/a。
|
|
|
|
|
|
|
|
表二:工程概述
一、工程建設內容
1、項目概況
為帶動當地經濟發展,提高村民收入水平,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計劃于高青縣青城鎮西紙坊村以南50米處建設“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規劃建設HZS120D混凝土攪拌站一座、LB-3000型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一座以及乳化瀝青生產線一條,項目建成后可年產商品混凝土20萬噸、瀝青水穩混凝土20萬噸、乳化瀝青100噸。2018年9月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委托深圳鵬達信能源環?萍加邢薰緦“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在此基礎上編制完成了《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8年9月29日高青縣環境保護局以高環審[2018]96號文對報告表進行了環評審批。
因資金原因,“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分兩期進行建設,目前,一期工程主要建設LB-3000型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一座以及乳化瀝青生產線一條,HZS120D混凝土攪拌站待二期工程建設。
2、項目地理位置及廠區平面布置情況
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建設地點位于高青縣青城鎮西紙坊村南首(北緯:37°10′20″;東經:117°43′16″),地理位置見附圖1。
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LB-3000型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位于廠區中部,乳化瀝青生產線位于LB-3000型瀝青混凝土攪拌站南側,廠區東側為原料倉庫,廠區西部為輔助辦公用房。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東側和南側為河道,西側為道路,北側為山東平明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項目廠區平面布置及四鄰關系見附圖3。
3、周圍敏感點情況
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為瀝青混凝土裝置區100m范圍,防護距離內無居民區、醫院、學校等環境敏感建筑物,距離本項目廠界最近的敏感點為項目北側約365m處的東紙坊村,具體見附圖2。
4、項目組成
本項目主要工程情況見表2-1。
表2-1 項目工程情況一覽表
序號 |
工程類別 |
工程名稱 |
環評設計建設內容及規模 |
實際建設內容及規模 |
相符性 |
1 |
主體工程 |
HZS120D混凝土攪拌站 |
671m2,新建,一座,主要由配料機、攪拌站主體、水泥秤總成、粉煤灰秤總成、水秤及供水系統、外加劑供應系統、供氣系統、粉料輸送系統、除塵系統、控制室組成 |
待二期工程建設 |
LB-3000型瀝青混凝土攪拌站 |
1000m2,新建,一座,主要由地面配料及輸送系統、石料干燥系統、石料提升系統、石料篩選系統、熱石料貯倉、計量系統、瀝青輸送貯存系統、礦粉系統、回收粉系統、攪拌系統、機架主體系統、氣源供應系統、廢氣凈化系統、電氣及微機控制系統、成品儲料倉、導熱油供熱系統組成 |
1000m2,新建,一座,主要由地面配料及輸送系統、石料干燥系統、石料提升系統、石料篩選系統、熱石料貯倉、計量系統、瀝青輸送貯存系統、礦粉系統、回收粉系統、攪拌系統、機架主體系統、氣源供應系統、廢氣凈化系統、電氣及微機控制系統、成品儲料倉、導熱油供熱系統組成 |
與環評一致 |
乳化瀝青生產線 |
224.5m2,新建,一座,主要由乳化劑摻配罐、瀝青儲罐、水箱、乳化機、瀝青齒輪泵、乳液齒輪泵、抽出泵組成 |
224.5m2,新建,一座,主要由乳化劑摻配罐、瀝青儲罐、水箱、乳化機、瀝青齒輪泵、乳液齒輪泵、抽出泵組成 |
與環評一致 |
2 |
輔助工程 |
辦公生活用房 |
255m2,新建,1座,磚混/鋼結構,為辦公及職工休
息場所 |
255m2,新建,1座,磚混/鋼結構,為辦公及職工休
息場所 |
與環評一致 |
理化試驗用房 |
130m2,新建,1座,磚混/鋼結構,為原料、產品質
量檢驗場所 |
130m2,新建,1座,磚混/鋼結構,為原料、產品質
量檢驗場所 |
與環評一致 |
門衛室/磅房 |
35m2,新建,1座,磚混/鋼結構 |
35m2,新建,1座,磚混/鋼結構 |
與環評一致 |
3 |
公用工程 |
供水 |
來自區域供水管網 |
來自區域供水管網 |
與環評一致 |
供電 |
來自區域供電管網 |
來自區域供電管網 |
與環評一致 |
供熱 |
瀝青儲存、使用過程保溫供熱來自裝置配套天然氣導熱油爐,石子骨料烘干系統配套燃燒裝置,均采用天然氣作為燃料 |
瀝青儲存、使用過程保溫供熱來自裝置配套天然氣導熱油爐,石子骨料烘干系統配套燃燒裝置,均采用天然氣作為燃料 |
與環評一致 |
供天然氣 |
外購罐裝天然氣 |
廠區西側設置天然氣調壓柜一座,天然氣管路由市政天然氣管道接入 |
與環評不一致 |
4 |
環保工程 |
廢水治理 |
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職工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收集后
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集中處置。 |
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職工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收集后
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集中處置。 |
與環評一致 |
廢氣治理 |
塊石破碎粉塵經灑水降塵、自然沉降后無組織排放;粉料卸料粉塵經料倉配套除塵器凈化后無組織排放;商品混凝土攪拌站上料粉塵經裝置自帶除塵系統凈化后有組織排放;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上料粉塵、石料烘干粉塵、石料篩分粉塵經裝置配套除塵器凈化后有組織排放;物料輸送粉塵經傳送帶隔塵罩阻擋、自然沉降等措施處理后無組織排放;瀝青煙塵經靜電捕集器+活性炭吸附凈化后有組織排放;石料烘干系統采用低氮燃燒技術,燃燒廢氣有組織排放。 |
砂石骨料卸料粉塵經灑水降塵、自然沉降后無組織排放;粉料卸料粉塵經料倉配套除塵器凈化后無組織排放;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上料粉塵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有組織排放;瀝青混凝土攪拌站石料烘干粉塵、石料篩分粉塵經裝置配套除塵器凈化后有組織排放;物料輸送粉塵經傳送帶隔塵罩阻擋、自然沉降等措施處理后無組織排放;瀝青煙塵經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凈化后有組織排放;石料烘干系統采用低氮燃燒技術,燃燒廢氣有組織排放。 |
-- |
固廢治理 |
篩分得到的廢石料外售綜合利用,靜電捕集收集瀝青回用于生產;廢活性炭、廢導熱油委托資質單位進行處置,除塵器收集塵渣回用于生產;職工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
篩分得到的廢石料外售綜合利用;廢活性炭、廢UV燈管、廢導熱油委托資質單位進行處置;除塵器收集塵渣、水噴淋裝置底泥晾干后回用于生產;職工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
-- |
噪聲措施 |
各種機械設備安裝減振基礎、通過廠房隔聲 |
各種機械設備安裝減振基礎、通過廠房隔聲 |
與環評一致 |
|
|
|
|
|
|
|
5、工程投資
項目總投資4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6萬元,環保投資占項目總投資的1.22%。項目環保投資情況見表2-2。
表2-2 環保投資一覽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環評內容 |
實際投資情況 |
類別 |
投資
(萬元) |
類別 |
投資
(萬元) |
1 |
廢氣處理設施 |
粉料料倉配套布袋除塵器(7套) |
21.0 |
粉料料倉配套布袋除塵器(1套) |
3.0 |
2 |
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配套布袋除塵器系統及集氣罩、15m高排氣筒(H1)配套設施(1套) |
5.0 |
二期工程建設 |
3 |
廢氣處理設施 |
瀝青混凝土攪拌站、石料烘干粉塵、石子篩選粉塵配套“旋風+布袋”2級除塵系統及集氣罩、15m高排氣筒(H2)配套設施(1套) |
10.0 |
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上料粉塵配套集氣罩、15m高排氣筒(H1)配套設施(1套);石料烘干粉塵、石子篩選粉塵、石料烘干系統燃燒廢氣配套布袋除塵系統及集氣罩、16.5m高排氣筒(H2)配套設施(1套);另石料烘干系統配套建設低氮燃燒器 |
25.0 |
4 |
石料烘干系統燃燒廢氣、低氮燃燒技術、15m高排氣筒(H3)配套設施(1套) |
5.0 |
5 |
瀝青煙氣經靜電捕集器、活性炭吸附裝置、集氣罩、廢氣引導管路、15m高排氣筒(H4)配套設施(1套) |
10.0 |
瀝青煙氣配套建設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20m高排氣筒(H3)配套設施(1套) |
10.0 |
6 |
導熱油爐廢氣、低氮燃燒技術、15m高排氣筒(H5)配套設施 |
5.0 |
導熱油爐廢氣、低氮燃燒技術、15m高排氣筒(H4)配套設施 |
5.0 |
7 |
噪聲處理設施 |
基礎減振降噪、低噪聲設備 |
5.0 |
基礎減振降噪、低噪聲設備 |
5.0 |
8 |
固廢處理設施 |
裝置配套廢石料料倉、危險廢物暫存間 |
4.0 |
裝置配套溢料倉和回收粉倉并連接一套布袋除塵器和一根15m高排氣筒、危險廢物暫存間 |
4.0 |
9 |
廢水處理設施 |
化糞池、廢水收集池 |
2.0 |
化糞池 |
1.0 |
10 |
其它 |
綠化、地面硬化 |
3.0 |
綠化、地面硬化 |
3.0 |
合計 |
70.0 |
合計 |
56 |
6、產品方案及規模
項目產品方案及規模見表2-3。
表2-3 項目產品方案及規模一覽表
序號 |
產品名稱 |
原環評噴鋅規模 |
實際噴鋅規模 |
變化情況 |
1 |
商品混凝土 |
20萬t/a |
0 |
一期工程不生產 |
2 |
瀝青水穩混凝土 |
20萬t/a |
20萬t/a |
與環評一致 |
3 |
乳化瀝青 |
100 t/a |
100 t/a |
與環評一致 |
7、主要生產設備
項目總投資4600萬元,LB-3000型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主要設備見表2-4,乳化瀝青生產裝置主要設備見表2-5。
表2-4 LB-3000型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主要設備
序號 |
設備/設施名稱 |
型號/規格 |
環評中數量
(臺/套) |
實際建設情況
(臺/套) |
變化情況 |
1 |
地面配料及輸送系統 |
-- |
-- |
-- |
-- |
1.1 |
地面配料倉 |
80t/h |
5 |
5 |
與環評一致 |
1.1.1 |
減速機 |
功率2.2kW |
5 |
5 |
與環評一致 |
1.1.2 |
輸送皮帶 |
寬度600mm |
5 |
5 |
與環評一致 |
1.1.3 |
變頻器 |
(合資/臺安) |
5 |
5 |
與環評一致 |
1.1.4 |
倉內過濾網 |
-- |
5 |
5 |
與環評一致 |
1.1.5 |
斷料檢測智能報警裝置 |
-- |
5 |
5 |
與環評一致 |
1.1.6 |
砂倉側壁振動器 |
功率0.2kW |
2 |
2 |
與環評一致 |
1.1.7 |
工作平臺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1.1.8 |
破碎機 |
功率75kW |
2 |
0 |
一期工程未建設 |
1.2 |
集料輸送機 |
270t/h;7.5kW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1.3 |
初級過濾篩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1.4 |
傾斜輸送機 |
270t/h;7.5kW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2 |
石料干燥系統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2.1 |
石料烘干部分 |
處理能力280t/h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2.1.1 |
進料箱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2.1.2 |
出料箱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2.1.3 |
傳動裝置 |
功率22kW |
4 |
4 |
與環評一致 |
2.1.4 |
金屬支架及工作平臺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2.2 |
燃燒器 |
EB9N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2.3 |
燃料儲存罐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3 |
石料提升系統 |
處理能力280t/h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3.1 |
電動機/減速機 |
功率22kW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3.2 |
耐磨板鏈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3.3 |
板鏈自動調整裝置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3.4 |
出料口防磨裝置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3.5 |
防倒轉裝置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4 |
石料篩選系統 |
處理能力280t/h;五層九段快裝式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4.1 |
篩網 |
5×5/10×10/17×17/22×22/35×35 |
5 |
5 |
與環評一致 |
4.2 |
電動機 |
15kW |
2 |
2 |
與環評一致 |
4.3 |
振幅調整裝置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5 |
熱石料貯倉系統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5.1 |
熱料倉 |
總容積55m3 |
5 |
5 |
與環評一致 |
5.1.1 |
連續式料位計 |
-- |
5 |
5 |
與環評一致 |
5.1.2 |
溢料口 |
-- |
5 |
5 |
與環評一致 |
5.1.3 |
廢料口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5.1.4 |
電控氣動料門 |
-- |
5 |
5 |
與環評一致 |
5.1.5 |
電控閥 |
-- |
10 |
10 |
與環評一致 |
5.1.6 |
氣缸 |
-- |
5 |
5 |
與環評一致 |
5.2 |
溢料過濾裝置 |
懸掛斗式;容積2m3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5.2.1 |
溢料倉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5.2.2 |
電控氣動料門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5.2.3 |
電控閥及氣缸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5.3 |
廢料過渡裝置 |
懸掛斗式;容積2m3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5.3.1 |
溢料倉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5.3.2 |
電控氣動料門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5.3.3 |
電控閥及氣缸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6 |
計量系統 |
-- |
-- |
-- |
-- |
6.1 |
熱石料計量系統 |
最大稱量重量3600kg;精度±0.3%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6.1.1 |
計量斗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6.1.2 |
電控氣動料門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6.1.3 |
電控閥氣缸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6.1.4 |
電子傳感器 |
全封閉、防水型、量程3000kg |
4 |
4 |
與環評一致 |
6.2 |
瀝青計量系統 |
最大稱重容量300kg;精度±0.1%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6.2.1 |
計量斗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6.2.2 |
電控氣動料門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6.2.3 |
電控閥氣缸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6.2.4 |
電子傳感器 |
全封閉、防水型、量程3000kg |
3 |
3 |
與環評一致 |
6.3 |
礦粉計量系統 |
最大稱重容量500kg,計量精度±0.2%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6.3.1 |
計量斗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6.3.2 |
電控氣動料門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6.3.3 |
電控閥氣缸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6.3.4 |
電子傳感器 |
全封閉、防水型、量程3000kg |
3 |
3 |
與環評一致 |
7 |
瀝青輸送、貯存系統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7.1 |
瀝青輸送系統 |
流量35m3/h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7.1.1 |
瀝青螺桿泵 |
功率11kW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7.1.2 |
瀝青輸送管道 |
Φ=76mm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7.2 |
瀝青噴射裝置 |
將瀝青噴入攪拌缸內;流量50m3/h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7.2.1 |
瀝青螺桿泵 |
功率15kW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7.2.2 |
瀝青輸送管道 |
Φ=108mm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7.3 |
瀝青貯存系統 |
臥式儲罐;容量50m3 |
4 |
4 |
與環評一致 |
8 |
礦粉儲存系統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8.1 |
礦粉儲存倉 |
容量50m3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8.1.1 |
倉體 |
立式圓筒倉,容量50m3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8.1.2 |
氣力輸送裝置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8.1.3 |
防堵破拱裝置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8.2 |
礦粉提升裝置 |
垂直斗式提升;35t/h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8.2.1 |
提升機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8.2.2 |
減速機 |
4kW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8.2.3 |
錨鏈自動調整裝置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8.3 |
礦粉螺旋輸送機 |
7.5kW;35t/h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8.4 |
回收粉貯存裝置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9 |
攪拌系統 |
雙軸葉漿強制攪拌器;3000kg/批次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9.1 |
攪拌缸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9.2 |
減速機 |
功率55kW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9.3 |
耐磨型攪拌葉臂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9.4 |
電控閥及氣缸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10 |
機架主體系統 |
三層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11 |
氣源供應系統 |
螺桿式空壓機;6.8m3/min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12 |
廢氣處理裝置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12.1 |
二級除塵器 |
旋風除塵+布袋除塵 |
1 |
布袋除塵器:2套 |
與環評不一致 |
12.2 |
靜電捕集+活性炭吸收裝置 |
-- |
1 |
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1套 |
與環評不一致 |
13 |
電氣及微機控制系統 |
--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14 |
成品儲料倉 |
320T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15 |
導熱油爐 |
QXM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表2-5 乳化瀝青生產裝置主要設備
序號 |
設備/設施名稱 |
型號/規格 |
環評中數量
(臺/套) |
實際建設情況
(臺/套) |
變化情況 |
1 |
乳化瀝青設備 |
HRS-6型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1.1 |
乳化劑摻配罐 |
Φ1150×1250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1.2 |
乳化瀝青儲罐 |
臥式儲罐:容量50m3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1.3 |
水箱 |
1200×1500×
1000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1.4 |
瀝青齒輪泵 |
LCB-3A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1.5 |
乳液齒輪泵 |
LCB-3B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1.6 |
乳化機 |
RH-6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1.7 |
成品抽出泵 |
LCB-6A |
1 |
1 |
與環評一致 |
8、供電
項目用電由區域供電網供給,年耗電量約3.5萬kW·h。
9、工作制度及勞動定員
項目勞動定員20人,實行白天8h工作制,年工作天數為150d。
二、原輔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主要原輔材料及能源消耗
項目主要原輔材料及能源消耗見表2-5。
表2-5 原輔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序號 |
名稱 |
原環評用量 |
實際用量 |
變化情況 |
備注 |
原輔材料 |
1 |
塊石 |
182000 t/a |
石子骨料:91000 t/a |
直接購買成品骨料,不進行破碎 |
瀝青水穩混凝土生產原材料 |
2 |
瀝青 |
10000 t/a |
5000 t/a |
減少5000t/a |
3 |
礦粉 |
8000 t/a |
4000 t/a |
減少4000t/a |
4 |
水泥 |
26680 t/a |
待二期工程生產 |
5 |
砂子 |
56090 t/a |
6 |
石子 |
92700 t/a |
7 |
煤灰 |
6930 t/a |
8 |
水及外加劑 |
17600 t/a |
9 |
瀝青 |
50 t/a |
25 t/a |
減少25t/a |
乳化瀝青生產線 |
10 |
乳化劑 |
0.6 t/a |
0.3 t/a |
減少0.3t/a |
能源消耗 |
1 |
電 |
10萬kW·h/a |
3.5萬kW·h/a |
與環評不一致
(一期工程用量) |
區域供電網供給 |
2 |
水 |
17980 m3/a |
145m3/a |
與環評不一致
(一期工程用量) |
區域自來水管網供給 |
3 |
天然氣 |
180萬m3/a |
90萬m3/a |
減少90萬m3/a |
采用管道天然氣 |
|
|
|
|
|
|
|
2、給排水
(1)給水
本項目用水主要為乳化瀝青混合攪拌用水、水噴淋設施補充水和職工生活用水,總用水量為145m3/a,用水由區域自來水管網供給。
①乳化瀝青混合攪拌用水:乳化瀝青混合攪拌時需要加水混合,瀝青與水混合比例為1:1,則新鮮水用量為50m3/a。
②職工生活用水:本項目勞動定員20人,則職工生活盥洗用水量為90m3/a。
③水噴淋設施補充水:水噴淋設施用水需要定期補充,年補充量約為5m3/a。
(2)排水
項目水噴淋設施用水循環使用定期補充,乳化瀝青混合攪拌用水在生產過程中損耗,則生產上無廢水外排。項目廢水主要為職工盥洗污水,產生量約為90m3/a,水質簡單用于廠區灑水降塵。
三、主要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1、項目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節點圖
瀝青水穩混凝土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見圖2-1,乳化瀝青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見圖2-2。

圖2-1 瀝青水穩混凝土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節點圖

圖2-2 乳化瀝青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節點圖
2、生產工藝流程簡述
(1)瀝青水穩混凝土生產工藝流程
①卸料:外購石子骨料由汽車運輸至廠內,儲存于封閉料棚內;礦粉由封閉罐車運送至廠內,由氣力輸送系統運送至礦粉儲存倉內;外購瀝青由專用罐車經密閉管道輸送至廠內瀝青罐內,由燃氣導熱油爐加熱并保持150~180攝氏度。
②石子骨料熱烘干:不同規格的石子骨料經裝載機由料倉送入配料系統,通過配料斗輸送帶送至烘干筒內,烘干筒旋轉帶動石料翻滾進行干燥。石料烘干系統配套烘干爐,以燃燒天然氣供熱。加熱石子骨料至140~160℃。
③石子骨料篩分:經加熱后的石子骨料從烘干筒出料槽進入提升機,將熱石料運送至激振分子篩系統進行篩選,經篩選合格后熱石料進入熱石料分級儲存倉,不合格的石料送入廢料倉。
④計量、攪拌:熱石料、礦粉由微機系統通過電子秤按照工藝要求自動計量,當達到預設值計量斗門自動開啟,砂石料、礦粉進入攪拌缸。同時瀝青由瀝青罐經瀝青泵輸送至計量裝置,經自動稱量后由管道送入攪拌缸,與砂石料、礦粉經設定的時間均勻攪拌,并經化驗合格后卸至運輸車輛或成品儲料倉內,送往施工現場使用。
(2)乳化瀝青生產工藝流程
①首先將自來水用導熱油爐加熱至70℃左右。
②將加熱好的水引入乳化劑摻配罐中,然后取適量的外購乳化劑加入摻配罐中與水進行調配。
③利用導熱油爐加熱石油瀝青至110℃左右,由瀝青齒輪泵送至乳化機。
④啟動瀝青乳化機,按配比將乳化劑摻配罐內的勻質乳化液和瀝青儲罐內的瀝青泵入乳化機中,經乳化機作用后由成品抽出泵泵入乳化瀝青儲罐中暫存待用。
因資金原因,“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分兩期進行建設,一期工程主要建設LB-3000型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一座以及乳化瀝青生產線一條,HZS120D混凝土攪拌站待二期工程建設;此外,一期工程未建設破碎系統,瀝青水穩混凝土生產原材料直接購買成品石子骨料,不進行石塊破碎處理。
其他變動情況詳見表2-6。
表2-6 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變更情況
序號 |
環評及批復要求 |
實際建設情況 |
變更原因 |
環境影響變化 |
1 |
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上料粉塵、石料烘干粉塵、石料篩分粉塵經旋風+布袋除塵器2級除塵凈化后通過一根15m高排氣筒排放 |
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上料粉塵、石料烘干粉塵經布袋除塵器凈化后通過一根15m高排氣筒(H1)排放 |
根據現場實際設備布置情況調整廢氣走向,縮短管道鋪設長度。根據調研,選擇處理效率更高的環保設施 |
未顯著造成不利的環境影響 |
石料烘干粉塵、石料篩分粉塵經布袋除塵器凈化后通過一根16.5m高排氣筒(H2)排放 |
2 |
石料烘干系統燃燒廢氣采用低氮燃燒技術后通過一根15m高排氣筒排放 |
石料烘干系統燃燒廢氣采用低氮燃燒技術,與石料烘干粉塵、石料篩分粉塵一起經布袋除塵器凈化后通過一根16.5m高排氣筒(H2)排放 |
3 |
瀝青煙氣通過靜電捕集凈化和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一根15m高排氣筒排放 |
瀝青煙氣通過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處理后通過一根20m高排氣筒排放 |
4 |
-- |
溢料倉及回收粉倉經布袋除塵器凈化后通過一根15m高排氣筒排放 |
根據《關于印發環評管理中部分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2015]52號)、《關于印發制漿造紙等十四個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環評[2018]6號)、《關于印發淀粉等五個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19]934號,2019.12.23)、《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重大變動定義為“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措施五個因素中的一項或一項以上發生重大變動,且可能導致環境影響顯著變化(特別是不利環境或影響加重)的”。
經比對,首先本項目不屬于通知中的重點行業。其次,本項目性質、規模和地點均沒有發生變化。僅根據現場實際設備布置情況調整廢氣走向,縮短管道鋪設長度;并根據調研結果,選擇處理效率更高的環保設施;溢料倉及回收粉倉增加一套布袋除塵器將無組織顆粒物變為有組織排放。驗收監測期間,各廢氣達標排放,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滿足要求,未顯著造成不利的環境影響,故本項目的工程變動情況不屬于重大變動。
|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處理和排放流程
一、項目主要污染
1、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砂石骨料卸車粉塵、粉料卸車粉塵、上料粉塵、物料輸送粉塵、石料烘干系統燃燒廢氣、石料烘干粉塵、石子篩選粉塵、瀝青煙、導熱油爐燃燒廢氣。
(1)砂石骨料卸車粉塵:外購砂石骨料由運輸車輛卸至密閉料倉時會產生粉塵,由于本項目所用骨料如石子、砂礫的粒徑較大,且儲存空間密閉,大部分粉塵可經重力作用在儲料倉瞬間沉積,少量粉塵以無組織形式排入外環境。
(2)粉料卸車粉塵:本項目所用礦粉采用罐車運輸的方式運至廠內,以高壓空氣為動力源自罐車輸送至封閉式料倉中,在輸送過程中料倉的壓力大于大氣壓,由此伴隨著倉內壓力的產生,多余氣體通過料倉頂除塵器凈化后無組織排放。
(3)上料粉塵:本項目砂石骨料通過裝載機運至上料倉中,粉料由螺旋輸送機送至上料倉內。螺旋輸送機為全密閉狀態,粉料上料過程無粉塵產生,粉塵主要為裝載機作業過程產生。粉塵經上料口集氣罩收集,布袋除塵器凈化后通過15m高排氣筒(H1)有組織排放,沒有被收集到的粉塵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4)物料輸送粉塵:在各生產環節之間,砂石骨料通過料斗、輸送帶的方式進行輸送,礦粉通過螺旋輸送機進行輸送。其中螺旋輸送機輸送過程為全密封狀態無粉塵產生,砂石骨料輸送過程有少量粉塵產生,本項目對輸送帶進行密閉處理,生產場所灑水降塵,大部分粉塵沉降,少量粉塵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5)石料烘干粉塵、石子篩選粉塵:石料在烘干筒內烘干加熱,烘干筒不停轉動過程使石料間接均勻受熱,在此過程中會產生一定量粉塵;石料篩選過程會產生一定量粉塵,石料烘干粉塵、石子篩選粉塵經收集后由布袋除塵器進行處理,后通過16.5m高排氣筒(H2)有組織排放,沒有被收集的廢氣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6)石料烘干系統燃燒廢氣:石料在烘干筒內烘干加熱,采用天然氣作為燃料,采用低氮燃燒技術燃燒后,煙氣與石料烘干粉塵、石子篩選粉塵一起由布袋除塵器進行處理后通過16.5m高排氣筒(H2)有組織排放。
(7)瀝青煙氣:瀝青煙氣主要產生環節為成品斗車提升送入成品倉的過程、在成品倉儲存出料過程及抽出泵輸送至乳化瀝青儲罐過程。瀝青煙氣主要成分為顆粒物、瀝青煙、苯并[a]芘、非甲烷總烴,經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處理后通過20m高排氣筒(H3)有組織排放,沒有被收集的廢氣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8)導熱油爐燃燒廢氣:本項目配套一臺天然氣導熱油爐為生產供熱,以天然氣作為燃料,燃燒器采用低氮燃燒技術,煙氣經15m高排氣筒(H4)有組織排放。
2、廢水
項目水噴淋設施用水循環使用定期補充,乳化瀝青混合攪拌用水在生產過程中損耗,則生產上無廢水外排。項目廢水主要為職工盥洗污水,產生量約為144m3/a,水質簡單用于廠區灑水降塵。
本項目運營過程中布袋除塵器收集的沉渣、自然沉降的沉渣回用于生產;水噴淋裝置產生的底泥晾干后回用于生產。則項目固廢主要為石子篩選產生的廢石料、活性炭吸附裝置產生的廢活性炭、廢UV燈管、廢導熱油和職工生活垃圾。
(1)廢石料:瀝青混凝土生產過程篩選分級工序產生一定量廢石料,產生量約為18.2t/a,屬于一般固廢,外售綜合利用。
(2)廢活性炭:本項目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內裝有活性炭,活性炭需定期更換,廢活性炭屬于HW49類危險廢物,廢物代碼為900-041-49,產生量為0.12t/a,在危廢間暫存后及時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3)廢UV燈管:本項目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內安有UV燈管,UV燈管使用壽命約為5年,每次產生量約為20根,廢UV燈管屬于HW29類危險廢物,危廢代碼為900-023-29,經危廢暫存間暫存后及時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4)廢導熱油:導熱油使用一段時間后,由于炭化等原因導致性能下降,需要定期更換。本項目導熱油更換頻次約10年/次,廢導熱油屬于HW08類危險廢物,危廢代碼為900-249-08,每次廢導熱油產生量約為4t,經危廢暫存間暫存后及時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5)生活垃圾:項目勞動定員20人,年工作150d,則項目生活垃圾產生總量為1.5t/a,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4、噪聲
項目產生的噪聲主要為傳送帶、攪拌機、提升機、空壓機、風機、泵類等機器設備運行發出的噪聲,其聲級在80~95dB(A)間。項目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在各機器設備上設置減震墊,通過加強設備維護及距離衰減可有效降低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二、污染物處理和排放流程
1、廢氣

-
2、固廢

|
表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主要結論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
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主要結論
2018年9月,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委托深圳鵬達信能源環?萍加邢薰揪幹仆瓿闪恕陡咔嗫h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環境影響報告表主要結論與建議見附件8。
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
高青縣環境保護局高環審[2018]96號《關于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要求詳見附件7,主要內容為:
1、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建設地址:淄博市高青縣青城鎮西紙坊村南首。項目總投資5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0萬元。項目占地面積45132m2,主要利用空閑土地新建一座HZS120D混凝土攪拌站以及一座LB-3000型瀝青混凝土攪拌站,同時配套建設辦公室、實驗室等配套設施及相關配套設備。
根據環評結論,該項目在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夠達到環境保護要求,從環保角度分析,項目建設可行。同意該項目按環評所列地點、建設規模、生產工藝、環境保護措施進行設計、建設和生產。
2、項目建設必須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的“三同時”制度,并重點落實環評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項目施工前建設單位要編制防止揚塵的操作規范,并安排專人負責工地環境工作。在項目施工期間建設單位須嚴格落實環評文件中提出的各項施工期揚塵控制措施,防止揚塵污染。
(2)項目主要廢水為生活污水及清洗廢水。生活污水經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清洗廢水經收集后回用于生產,所有廢水不得外排。
(3)項目主要廢氣為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瀝青煙、苯并芘、非甲烷總烴等,鍋爐燃燒廢氣等。瀝青煙、苯并芘等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引入廢氣處理裝置處理后沿15米排氣筒排放,瀝青煙、苯井芘等廢氣有組織排放須滿足《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相關排放標準要求;鍋爐燃燒廢氣經收集引入廢氣處理設施處理后沿15米高排氣筒排放,廢氣有組織排放須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3)表2及《關于明確全市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有關執行要求的通知》(淄環發【2018】24號)中相關要求;加強生產管理,嚴格按照申報工藝組織生產,采取料倉密閉、霧炮機灑水等措施,粉塵等無組織廢氣排放須滿足《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標準要求。
(4)項目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生產工藝中的廢石料、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滴漏瀝青,生產過程中的廢導熱油。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理;生產工藝廢料、滴漏瀝青、除塵器收集粉塵經收集后回用作生產;廢導熱油(產量為4t/10a,危廢代碼:HW49 900-249-08)收集后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并執行轉移聯單制度。固體廢物暫存場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標準要求,危險廢物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要求。
(5)項目要對高噪音設備采取減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功能區標準要求,嚴防噪聲擾民。
(6)加強環保宣傳教育,制定環保管理制度,嚴格落實《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企業環境管理的意見》(淄環發【2010】60號),并作為環保驗收必要條件。
(7)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必要風險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實應急預案。根據項目運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事故的因素,定期不定期組織演練,確保事故發生時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
3、若該項目的建設性質、內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化,應當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若項目在驗收時所執行的排放標準發生變動,須按照新排放標準進行驗收。
4、項目建設必須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的“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投運3個月內,經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5、高青縣環境監察大隊負責該項目建設期和運行期間的環境監察工作。
環評批復落實情況見表4-1。
表4-1 環評批復要求落實情況
環評批復要求 |
落實情況 |
落實結果 |
項目施工前建設單位要編制防止揚塵的操作規范,并安排專人負責工地環境工作。在項目施工期間建設單位須嚴格落實環評文件中提出的各項施工期揚塵控制措施,防止揚塵污染。 |
項目施工前我公司編制防止揚塵的操作規范,并安排專人負責工地環境工作。在項目施工期間落實環評文件中提出的各項施工期揚塵控制措施,防止揚塵污染。 |
已落實 |
項目主要廢水為生活污水及清洗廢水。生活污水經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清洗廢水經收集后回用于生產,所有廢水不得外排。 |
項目廢水主要為職工生活污水,職工盥洗廢水水質簡單用于廠區灑水降塵,化糞池廢水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項目所有廢水沒有外排。 |
一期工程已落實 |
項目主要廢氣為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瀝青煙、苯并芘、非甲烷總烴等,鍋爐燃燒廢氣等。瀝青煙、苯并芘等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引入廢氣處理裝置處理后沿15米排氣筒排放,瀝青煙、苯井芘等廢氣有組織排放須滿足《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相關排放標準要求;鍋爐燃燒廢氣經收集引入廢氣處理設施處理后沿15米高排氣筒排放,廢氣有組織排放須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3)表2及《關于明確全市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有關執行要求的通知》(淄環發【2018】24號)中相關要求;加強生產管理,嚴格按照申報工藝組織生產,采取料倉密閉、霧炮機灑水等措施,粉塵等無組織廢氣排放須滿足《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標準要求。 |
項目廢氣主要為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瀝青煙、苯并芘、非甲烷總烴等和鍋爐燃燒廢氣。本項目砂石骨料上料過程產生的廢氣經布袋除塵器凈化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石料烘干系統(配套低氮燃燒器)燃燒廢氣、石料烘干粉塵、石子篩選粉塵由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6.5m高排氣筒排放;瀝青煙氣經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處理后通過20m高排氣筒排放;導熱油爐燃燒廢氣(配套低氮燃燒器)經15m高排氣筒排放。驗收監測期間,瀝青煙、苯并[a]芘、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相關排放標準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組織排放濃度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及《關于明確全市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有關執行要求的通知》(淄環發【2018】24號)中相關要求;項目加強生產管理,嚴格按照申報工藝組織生產,采取料倉密閉、霧炮機灑水等措施,無組織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標準要求。 |
一期工程已落實 |
項目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生產工藝中的廢石料、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滴漏瀝青,生產過程中的廢導熱油。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理;生產工藝廢料、滴漏瀝青、除塵器收集粉塵經收集后回用作生產;廢導熱油(產量為4t/10a,危廢代碼:HW49 900-249-08)收集后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并執行轉移聯單制度。固體廢物暫存場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標準要求,危險廢物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要求。 |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生產工藝中的廢石料、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滴漏瀝青、水噴淋裝置底泥、生產過程中的廢導熱油、廢活性炭和廢UV燈管。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理;生產工藝廢料收集后外售;滴漏瀝青、除塵器收集粉塵、水噴淋裝置底泥經收集后回用于生產;廢導熱油(產量為4t/10a,危廢代碼:HW49 900-249-08)、廢活性炭(產生量為0.12t/a,危廢代碼:HW49 900-041-49)、廢UV燈管(產生量約20根/5a,危廢代碼:HW29 900-023-29)收集后于危廢間暫存,待達到處理量時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固體廢物暫存場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標準要求,危險廢物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要求。 |
已落實 |
項目要對高噪音設備采取減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功能區標準要求,嚴防噪聲擾民。 |
2020.11.03,2020.11.04兩天的監測結果表明,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
已落實 |
加強環保宣傳教育,制定環保管理制度,嚴格落實《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企業環境管理的意見》(淄環發【2010】60號),并作為環保驗收必要條件。 |
我公司加強環保宣傳教育,制定環保管理制度。 |
我公司加強環保宣傳教育,制定環保管理制度。 |
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必要風險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實應急預案。根據項目運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事故的因素,定期不定期組織演練,確保事故發生時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 |
我公司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必要風險防范措施落實應急預案。根據項目運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事故的因素,定期不定期組織演練,確保事故發生時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 |
應急預案編制中 |
若該項目的建設性質、內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化,應當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若項目在驗收時所執行的排放標準發生變動,須按照新排放標準進行驗收。 |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的建設性質、內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化。 |
已落實 |
項目建設必須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
項目建設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
已落實 |
|
表五:驗收監測質量保證及質量控制
一、監測分析全過程質量控制
為了確保監測數據具有代表性、可靠性、準確性,在本次監測中對監測全過程包括布點、采樣、實驗室分析、數據處理等環節進行嚴格的質量控制。具體措施如下:
1. 及時了解工況情況,保證監測過程中工況負荷滿足驗收要求;
2. 合理布設監測點位,保證各監測點位布設的科學性和可比性;
3. 監測分析方法采用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標準分析方法,監測人員經過考核并持有合格證書;
4. 采樣儀器經過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并按照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全過程質量控制,聲級計測量前后進行校準;
5. 監測數據嚴格實行三級審核制度,經過校對、校核,最后由授權簽字人審定。
二、現場監測儀器質控措施
1、廢氣監測分析質量保證及質量控制
監測期間,廢氣監測按照《環境空氣監測質量保證手冊》、《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HJ/T55-2000)、《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397-2007)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 819-2017)的要求進行全過程質量控制,保證監測結果準確可靠。監測分析方法見表5-1,采樣設備及實驗室分析儀器使用情況見表5-2。
表5-1 廢氣監測分析方法一覽表
排放方式 |
監測項目 |
依據及分析方法 |
檢出限(mg/m3) |
無組織 |
顆粒物 |
GB/T 15432-1995 環境空氣 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 重量法 |
0.001 |
非甲烷總烴 |
HJ 604-2017環境空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直接進樣-氣相色譜法 |
0.07 |
有組織 |
顆粒物
(進口) |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的采樣方法 |
-- |
顆粒物
(出口) |
HJ 836-2017固定污染源廢氣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
1 |
二氧化硫 |
HJ 57-2017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 |
3 |
氮氧化物 |
HJ 693-2014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
3 |
苯并[a]芘 |
HJ/T 40-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苯并[a]芘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
2ng/m3 |
瀝青煙 |
HJ/T 45-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瀝青煙的測定 重量法 |
-- |
非甲烷總烴 |
HJ 38-2017固定污染源排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
0.07 |
表5-2采樣設備及實驗室分析儀器一覽表
樣品類別 |
檢測項目 |
現場采樣儀器 |
實驗室分析儀器 |
有組織廢氣 |
顆粒物 |
布袋除塵器進口:
3012H 自動煙塵(氣)測試儀CY/HJ-056、059、058、055 |
FA2204B 電子天平SYS-018
101-1EBS 電熱鼓風干燥箱SYS-019 |
排氣筒出口:
3012H-D 便攜式大流量低濃度煙塵自動測試儀 CY/HJ-077、057 |
101-1EBS 電熱鼓風干燥箱SYS-019
THCZ-150恒溫恒濕稱量系統SYS-155
MS105DU電子天平1/100000 SYS-154 |
二氧化硫 |
3012H 自動煙塵(氣)測試儀CY/HJ-059
3012H-D 便攜式大流量低濃度煙塵自動測試儀CY/HJ-057 |
/ |
氮氧化物 |
/ |
苯并[a]芘 |
3012H 自動煙塵(氣)測試儀CY/HJ-058、CY/HJ-055
3012H-D 便攜式大流量低濃度煙塵自動測試儀CY/HJ-077、CY/HJ-057 |
LC-16 高效液相色譜儀 SYS-072 |
瀝青煙 |
FA2204B電子天平SYS-018 |
非甲烷總烴 |
100mL玻璃注射器 |
GC9790Ⅱ 福立氣相色譜儀 SYS-118 |
無組織廢氣 |
顆粒物 |
ADS-2062E 智能綜合采樣器CY/HJ-075、064、066、094、062、072、092 |
ME204E 電子天平SYS-153
LHP-160恒溫恒濕培養箱SYS-074 |
非甲烷總烴 |
100mL玻璃注射器 |
GC9790Ⅱ 福立氣相色譜儀 SYS-118 |
2、噪聲監測分析質量保證及質量控制
廠界噪聲監測按照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 819-2017)相關要求進行。監測時使用經計量部門檢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內的聲級計;聲級計在測試前后用標準發生源進行校準,測量前后儀器的靈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測試數據無效。噪聲監測分析方法見表5-3,噪聲監測設備見表5-4,噪聲檢測設備校核情況詳見表5-5。
表5-3 噪聲監測分析方法
類別 |
項目 |
檢測依據 |
監測方法 |
檢出限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 |
Leq(A) |
GB12348-2008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
-- |
表5-4 噪聲監測設備
類別 |
檢測項目 |
現場采樣儀器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 |
噪聲 |
AWA6228型多功能聲級計CY/TY-024 |
表5-5 噪聲校核質控表
被校準儀器名稱 |
儀器
編號 |
校準時間 |
儀器測量前
校正值dB |
儀器測量后
校正值dB |
指標 |
評價 |
AWA6228多功能聲級計 |
CY/TY
-024 |
2020.11.03 |
晝間 |
93.8 |
93.7 |
94dB±0.5 |
合格 |
AWA6228多功能聲級計 |
CY/TY
-024 |
2020.11.04 |
晝間 |
93.7 |
93.7 |
94dB±0.5 |
合格 |
|
表六:驗收監測內容
驗收監測方案
|
一、廢氣
1、無組織排放廢氣
無組織排放廢氣采樣、布點按照《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HJ/T55-2000)進行。無組織排放廢氣根據監測當天的風向布點,在廠界上風向設一個點、下風向設三個點,同時記錄監測期間的風向、風速、氣溫、氣壓、濕度等氣象參數。無組織排放廢氣監測內容見表6-1。
表6-1 無組織排放廢氣監測一覽表
序號 |
監測點位 |
監測項目 |
監測頻次 |
1 |
無組織排放源上風向單位周界外10m范圍內設1個參照點,無組織排放源下風向單位周界外10m范圍內濃度最高點設三個監控點 |
顆粒物 |
3次/d、監測2d |
2 |
非甲烷總烴 |
4次/d、監測2d |
3 |
2、有組織排放廢氣
有組織排放廢氣、布點按照《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397-2007)進行。有組織廢氣監測內容見表6-2。
表6-2 有組織廢氣監測一覽表
序號 |
監測點位 |
檢測項目 |
監測頻次 |
1 |
1#布袋除塵器(投料工序)進口 |
顆粒物 |
3次/d,監測2d |
1#布袋除塵器(投料工序)排氣筒出口 |
2 |
2#布袋除塵器(烘干工序)進口 |
顆粒物 |
3次/d,監測2d |
2#布袋除塵器(烘干工序)排氣筒出口 |
顆粒物、SO2、NOX |
3 |
導熱油爐排氣筒出口 |
顆粒物、SO2、NOX |
3次/d,監測2d |
4 |
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進口 |
顆粒物、苯并[a]芘、非甲烷總烴、瀝青煙 |
3次/d,監測2d |
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排氣筒出口 |
5 |
布袋除塵器(溢料倉及回收粉倉)進口(備注:不具備檢測條件) |
顆粒物 |
3次/d,監測2d |
布袋除塵器(溢料倉及回收粉倉)排氣筒出口 |
二、廠界噪聲
廠界噪聲監測布點按照《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有關規定進行,監測布點見表6-3。
表6-3 廠界噪聲監測一覽表
序號 |
點位 |
項目 |
監測頻次 |
1 |
項目東、南、西、北廠界各設1個監測點位 |
噪聲 |
晝間監測1次
監測2d |
|
表七:驗收監測結果
一、驗收監測期間生產工況記錄
根據《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的公告》[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9號]對驗收監測工況的要求,在驗收監測期間,主體工程工況穩定、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正常的情況下才可以進行驗收監測。
表7-1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生產負荷統計表
時間 |
原料名稱 |
設計使用量 |
實際使用量 |
生產負荷 |
2020.11.03 |
瀝青水穩混凝土 |
20萬t/a
(666.7 t/d) |
666.7 t/d |
100% |
2020.11.04 |
666.7 t/d |
100% |
2020.11.03 |
乳化瀝青 |
100 t/a
(0.33 t/d) |
0.26 |
79% |
2020.11.04 |
0.264 |
80% |
結果表明:驗收監測期間生產負荷在79%~100%(見附件工況證明),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行,能夠達到《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的公告》[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9號]的驗收監測工況要求。
二、廢氣檢測結果及分析
1、無組織廢氣監測結果
無組織廢氣監測點位示意圖見圖7-1,無組織顆粒物監測結果見表7-2,無組織非甲烷總烴監測結果見表7-3,無組織苯并[a]芘監測結果見表7-4,無組織臭氣濃度監測結果見表7-5,監測期間氣象條件見表7-6。

圖7-1 廠界無組織廢氣監測點位示意圖(2020年11月03日,2020年11月04日)
表7-2 無組織顆粒物監測結果(單位μg/m3)
監測項目 |
監測日期 |
檢測點位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最大值 |
標準限值 |
顆粒物 |
2020.11.03 |
上風向1# |
276 |
263 |
208 |
381 |
1000 |
下風向2# |
242 |
193 |
381 |
下風向3# |
294 |
316 |
243 |
下風向4# |
225 |
298 |
347 |
2020.11.04 |
上風向1# |
137 |
211 |
212 |
291 |
下風向2# |
205 |
194 |
282 |
下風向3# |
256 |
246 |
247 |
下風向4# |
291 |
229 |
265 |
表7-3 無組織非甲烷總烴監測結果(單位mg/m3)
監測
項目 |
監測日期 |
檢測點位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四次 |
最大值 |
標準
限值 |
非甲烷總烴 |
2020.11.03 |
上風向1# |
0.67 |
0.57 |
0.61 |
0.69 |
0.91 |
4.0 |
下風向2# |
0.85 |
0.67 |
0.91 |
0.77 |
下風向3# |
0.70 |
0.73 |
0.72 |
0.83 |
下風向4# |
0.70 |
0.72 |
0.74 |
0.80 |
2020.11.04 |
上風向1# |
0.57 |
0.69 |
0.64 |
0.66 |
0.85 |
下風向2# |
0.85 |
0.75 |
0.76 |
0.69 |
下風向3# |
0.79 |
0.75 |
0.68 |
0.76 |
下風向4# |
0.84 |
0.71 |
0.75 |
0.85 |
表7-4 無組織苯并[a]芘監測結果(單位ng/m3)
監測項目 |
監測日期 |
檢測點位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最大值 |
標準限值 |
苯并[a]芘 |
2020.11.03 |
上風向1# |
ND |
ND |
ND |
-- |
8.0 |
下風向2# |
ND |
ND |
ND |
下風向3# |
ND |
ND |
ND |
下風向4# |
ND |
ND |
ND |
2020.11.04 |
上風向1# |
ND |
ND |
ND |
2.2 |
下風向2# |
1.4 |
ND |
ND |
下風向3# |
1.6 |
ND |
1.4 |
下風向4# |
2.2 |
1.9 |
2.1 |
表7-5 無組織臭氣濃度監測結果(無量綱)
監測
項目 |
監測日期 |
檢測點位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第四次 |
最大值 |
標準
限值 |
無組織臭氣 |
2020.11.03 |
上風向1# |
12 |
11 |
11 |
12 |
15 |
20 |
下風向2# |
15 |
14 |
15 |
15 |
下風向3# |
14 |
15 |
14 |
15 |
下風向4# |
15 |
13 |
14 |
14 |
2020.11.04 |
上風向1# |
11 |
12 |
11 |
11 |
15 |
下風向2# |
14 |
14 |
14 |
13 |
下風向3# |
15 |
15 |
14 |
14 |
下風向4# |
14 |
14 |
13 |
15 |
表7-6 監測期間氣象參數
項目名稱
采樣日期 |
檢測項目 |
采樣頻次 |
氣溫(℃) |
濕度(%) |
氣壓
(hPa) |
風向 |
風速(m/s) |
2020.11.03 |
顆粒物 |
第一次 |
13.6 |
27.1 |
1027 |
東風 |
1.4 |
第二次 |
17.9 |
24.8 |
1026 |
東風 |
1.5 |
第三次 |
14.7 |
27.6 |
1027 |
東風 |
1.3 |
苯并[a]芘 |
第一次 |
16.2 |
26.5 |
1026 |
東風 |
1.4 |
第二次 |
19.1 |
21.8 |
1026 |
東風 |
1.3 |
第三次 |
12.9 |
23.0 |
1027 |
東風 |
1.2 |
臭氣濃度、非甲烷總烴 |
第一次 |
17.9 |
24.8 |
1026 |
東風 |
1.5 |
第二次 |
19.1 |
21.8 |
1026 |
東風 |
1.5 |
第三次 |
14.7 |
27.6 |
1027 |
東風 |
1.3 |
第四次 |
12.9 |
23.0 |
1027 |
東風 |
1.2 |
2020.11.04 |
顆粒物 |
第一次 |
10.6 |
20.3 |
1026 |
東風 |
1.4 |
第二次 |
17.9 |
20.6 |
1021 |
東風 |
1.3 |
第三次 |
18.1 |
20.1 |
1021 |
東風 |
1.4 |
苯并[a]芘 |
第一次 |
12.9 |
21.7 |
1026 |
東風 |
1.3 |
第二次 |
19.2 |
20.1 |
1021 |
東風 |
1.3 |
第三次 |
17.3 |
20.9 |
1021 |
東風 |
1.3 |
臭氣濃度、非甲烷總烴 |
第一次 |
17.9 |
20.6 |
1021 |
東風 |
1.3 |
第二次 |
19.2 |
20.1 |
1021 |
東風 |
1.3 |
第三次 |
18.1 |
20.1 |
1021 |
東風 |
1.4 |
第四次 |
17.3 |
20.9 |
1021 |
東風 |
1.3 |
2、有組織廢氣監測結果
1#布袋除塵器(投料工序)排氣筒廢氣監測結果見表7-7,2#布袋除塵器(烘干工序)排氣筒顆粒物監測結果見表7-8、溢料倉及回收粉倉布袋除塵器排氣筒顆粒物監測結果見表7-9,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監測結果見表7-10,導熱油爐排氣筒廢氣監測結果見表7-11,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排氣筒廢氣監測結果見表7-12。
表7-7 1#布袋除塵器(投料工序)排氣筒廢氣監測結果
監測位置 |
進口 |
出口 |
|
實測濃度
(mg/m3)
(標況) |
標干流量
(m3/h)
(標況) |
排放速率
(kg/h)
(標況) |
實測濃度
(mg/m3)
(標況) |
標干流量
(m3/h)
(標況) |
排放速率
(kg/h)
(標況) |
2020.11.03 |
第1次 |
28 |
19267 |
5.4×10-1 |
1.0 |
17254 |
1.7×10-2 |
第2次 |
21 |
20139 |
4.2×10-1 |
1.3 |
17970 |
2.3×10-2 |
第3次 |
49 |
19840 |
9.7×10-1 |
1.1 |
17651 |
1.9×10-2 |
2020.11.04 |
第1次 |
39 |
20575 |
8.0×10-1 |
1.2 |
16671 |
2.0×10-2 |
第2次 |
41 |
21103 |
8.7×10-1 |
1.1 |
16975 |
1.9×10-2 |
第3次 |
23 |
21412 |
4.9×10-1 |
1.5 |
17383 |
2.6×10-2 |
平均排放速率(kg/h) |
6.82×10-1 |
2.07×10-2 |
處理效率(%) |
97.0 |
采樣
日期 |
監測
頻次 |
監測位置 |
實測濃度
(mg/m3)
(標況) |
折算濃度(mg/m3)
(標況) |
標干流量
(m3/h)
(標況) |
排放速率
(kg/h)
(標況) |
氧含
量% |
平均排放速率
(kg/h) |
處理效率
% |
2020.11.03 |
第1次 |
2#布袋除塵器(烘干工序)進口 |
3.45×104 |
3.70×104 |
47933 |
1.7×103 |
15.4 |
3.3×103 |
99.99 |
第2次 |
3.10×104 |
3.38×104 |
48810 |
1.5×103 |
15.5 |
第3次 |
3.98×104 |
4.26×104 |
47282 |
1.9×103 |
15.4 |
2020.11.04 |
第1次 |
9.88×104 |
1.04×105 |
48237 |
4.8×103 |
15.3 |
第2次 |
9.24×104 |
1.01×105 |
48629 |
4.5×103 |
15.5 |
第3次 |
1.13×105 |
1.23×105 |
48113 |
5.4×103 |
15.5 |
2020.11.03 |
第1次 |
2#布袋除塵器(烘干工序)排氣筒出口 |
1.4 |
1.8 |
47385 |
6.6×10-2 |
16.4 |
0.162 |
第2次 |
3.4 |
4.3 |
46633 |
1.6×10-1 |
16.3 |
第3次 |
1.5 |
2.0 |
43202 |
6.5×10-2 |
16.6 |
2020.11.04 |
第1次 |
7.4 |
9.9 |
47427 |
3.5×10-1 |
16.5 |
第2次 |
5.7 |
7.6 |
47003 |
2.7×10-1 |
16.5 |
第3次 |
1.3 |
1.7 |
46942 |
6.1×10-2 |
16.4 |
表7-8 2#布袋除塵器(烘干工序)排氣筒顆粒物監測結果
監測位置 |
進口(不具備檢測條件) |
出口 |
 |
實測濃度
(mg/m3)
(標況) |
標干流量
(m3/h)
(標況) |
排放速率
(kg/h)
(標況) |
實測濃度
(mg/m3)
(標況) |
標干流量
(m3/h)
(標況) |
排放速率
(kg/h)
(標況) |
2020.11.03 |
第1次 |
-- |
-- |
-- |
1.2 |
13988 |
1.7×10-2 |
第2次 |
-- |
-- |
-- |
1.6 |
13444 |
2.2×10-2 |
第3次 |
-- |
-- |
-- |
1.2 |
13743 |
1.6×10-2 |
2020.11.04 |
第1次 |
-- |
-- |
-- |
1.1 |
14217 |
1.6×10-2 |
第2次 |
-- |
-- |
-- |
2.1 |
15975 |
3.4×10-2 |
第3次 |
-- |
-- |
-- |
1.7 |
10296 |
1.8×10-2 |
平均排放速率(kg/h) |
-- |
2.05×10-2 |
處理效率(%) |
-- |
表7-9 溢料倉及回收粉倉布袋除塵器排氣筒顆粒物監測結果
表7-10 2#布袋除塵器(烘干工序)排氣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監測結果
采樣日期 |
檢測
項目 |
依據及分析方法 |
實測濃度
(mg/m³)
(標況) |
折算濃度
(mg/m³)
(標況) |
標干流量
(m³/h)
(標況) |
排放速率
(kg/h)
(標況) |
氧含量(%) |
2020.11.03 |
二氧化硫 |
HJ 57-2017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 |
ND |
ND |
47385 |
<1.4×10-1 |
16.4 |
ND |
ND |
46633 |
<1.4×10-1 |
16.3 |
ND |
ND |
43202 |
<1.3×10-1 |
16.6 |
2020.11.04 |
ND |
ND |
47427 |
<1.4×10-1 |
16.5 |
ND |
ND |
47003 |
<1.4×10-1 |
16.5 |
ND |
ND |
46942 |
<1.4×10-1 |
16.4 |
2020.11.03 |
氮氧化物 |
HJ693-2014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
38 |
50 |
47385 |
1.8 |
16.4 |
35 |
45 |
46633 |
1.6 |
16.3 |
34 |
46 |
43202 |
1.5 |
16.6 |
2020.11.04 |
32 |
43 |
47427 |
1.5 |
16.5 |
38 |
51 |
47003 |
1.8 |
16.5 |
37 |
48 |
46942 |
1.7 |
16.4 |
表7-11 導熱油爐排氣筒廢氣監測結果
采樣日期 |
檢測
項目 |
依據及分析方法 |
實測濃度
(mg/m³)
(標況) |
折算濃度
(mg/m³)
(標況) |
標干流量
(m³/h)
(標況) |
排放速率
(kg/h)
(標況) |
氧含量(%) |
2020.11.03 |
顆粒物 |
HJ836-2017固定污染源廢氣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
1.5 |
4.1 |
2015 |
3.0×10-3 |
14.6 |
1.7 |
4.6 |
2122 |
3.6×10-3 |
14.6 |
1.4 |
3.7 |
2107 |
2.9×10-3 |
14.4 |
2020.11.04 |
1.8 |
4.8 |
2135 |
3.8×10-3 |
14.5 |
1.1 |
3.1 |
2058 |
2.3×10-3 |
14.8 |
3.0 |
8.3 |
2099 |
6.3×10-3 |
14.7 |
2020.11.03 |
二氧化硫 |
HJ 57-2017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 |
ND |
4 |
2015 |
<6.0×10-3 |
14.6 |
ND |
4 |
2122 |
<6.4×10-3 |
14.6 |
ND |
4 |
2107 |
<6.3×10-3 |
14.4 |
2020.11.04 |
ND |
4 |
2135 |
<6.4×10-3 |
14.5 |
ND |
4 |
2058 |
<6.2×10-3 |
14.8 |
ND |
4 |
2099 |
<6.3×10-3 |
14.7 |
2020.11.03 |
氮氧化物 |
HJ693-2014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
7 |
19 |
2015 |
1.4×10-2 |
14.6 |
9 |
25 |
2122 |
1.9×10-2 |
14.6 |
8 |
21 |
2107 |
1.7×10-2 |
14.4 |
2020.11.04 |
7 |
19 |
2135 |
1.5×10-2 |
14.5 |
9 |
25 |
2058 |
1.9×10-2 |
14.8 |
8 |
22 |
2099 |
1.7×10-2 |
14.7 |
表7-12 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進口廢氣監測結果
采樣日期 |
檢測
項目 |
依據及分析方法 |
實測濃度
(mg/m³)
(標況) |
標干流量
(m³/h)
(標況) |
排放速率
(kg/h)
(標況) |
2020.11.03 |
顆粒物 |
HJ 836-2017固定污染源廢氣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
6.0 |
11650 |
7.0×10-2 |
4.1 |
12167 |
5.0×10-2 |
7.7 |
10445 |
8.0×10-2 |
2020.11.04 |
5.2 |
10604 |
5.5×10-2 |
6.2 |
10385 |
6.4×10-2 |
4.7 |
10661 |
5.0×10-2 |
2020.11.03 |
苯并[a]芘 |
HJ/T 40-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苯并[a]芘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
0.026 µg/m3 |
10814 |
2.8×10-7 |
0.021 µg/m3 |
9833 |
2.1×10-7 |
0.023 µg/m3 |
11412 |
2.6×10-7 |
2020.11.04 |
0.038μg/m³ |
10155 |
3.9×10-7 |
0.035μg/m³ |
10826 |
3.8×10-7 |
0.033μg/m³ |
10206 |
3.4×10-7 |
2020.11.03 |
非甲烷
總烴 |
HJ 38-2017固定污染源排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
0.74 |
11888 |
8.8×10-3 |
0.74 |
11854 |
8.8×10-3 |
0.80 |
11929 |
9.5×10-3 |
1.22 |
11617 |
1.4×10-2 |
2020.11.04 |
2.57 |
10604 |
2.7×10-2 |
3.39 |
10385 |
3.5×10-2 |
2.94 |
10661 |
3.1×10-2 |
3.21 |
10607 |
3.4×10-2 |
2020.11.03 |
瀝青煙 |
HJ/T 45-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瀝青煙的測定重量法 |
9.5 |
11650 |
1.1×10-1 |
12.2 |
12167 |
1.5×10-1 |
7.1 |
10445 |
7.4×10-2 |
2020.11.04 |
7.9 |
10604 |
8.4×10-2 |
9.8 |
10385 |
1.0×10-1 |
11.7 |
10661 |
1.2×10-1 |
2020.11.03 |
臭氣濃度 |
GB/T 14675-1993 空氣質量惡臭的測定三點比較式臭袋法 |
550 |
11650 |
/ |
417 |
12167 |
/ |
417 |
10445 |
/ |
2020.11.04 |
174 |
10604 |
/ |
234 |
10385 |
/ |
234 |
10661 |
/ |
表7-13 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排氣筒出口廢氣監測結果
采樣日期 |
檢測
項目 |
依據及分析方法 |
實測濃度
(mg/m³)
(標況) |
標干流量
(m³/h)
(標況) |
排放速率
(kg/h)
(標況) |
2020.11.03 |
顆粒物 |
HJ 836-2017固定污染源廢氣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
2.3 |
11888 |
2.7×10-2 |
3.7 |
11854 |
4.4×10-2 |
2.2 |
11929 |
2.6×10-1 |
2020.11.04 |
1.9 |
11378 |
2.2×10-2 |
2.8 |
11155 |
3.1×10-2 |
2.1 |
11162 |
2.3×10-2 |
2020.11.03 |
苯并[a]芘 |
HJ/T 40-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苯并[a]芘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
ND |
11617 |
<2.3×10-8 |
ND |
11521 |
<2.3×10-8 |
ND |
11918 |
<2.4×10-8 |
2020.11.04 |
ND |
11271 |
<2.3×10-8 |
ND |
11355 |
<2.3×10-8 |
ND |
11202 |
<2.2×10-8 |
2020.11.03 |
非甲烷
總烴 |
HJ 38-2017固定污染源排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
0.74 |
11888 |
8.8×10-3 |
0.74 |
11854 |
8.8×10-3 |
0.80 |
11929 |
9.5×10-3 |
1.22 |
11617 |
1.4×10-2 |
2020.11.04 |
0.62 |
11378 |
7.1×10-3 |
1.04 |
11155 |
1.2×10-2 |
0.95 |
11162 |
1.1×10-2 |
0.66 |
11271 |
7.4×10-3 |
2020.11.03 |
瀝青煙 |
HJ/T 45-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瀝青煙的測定重量法 |
2.5 |
11888 |
3.0×10-2 |
2.8 |
11854 |
3.3×10-2 |
3.3 |
11929 |
3.9×10-2 |
2020.11.04 |
2.0 |
11378 |
2.3×10-2 |
3.1 |
11155 |
3.5×10-2 |
2.8 |
11162 |
3.1×10-2 |
2020.11.03 |
臭氣濃度 |
GB/T 14675-1993 空氣質量惡臭的測定三點比較式臭袋法 |
417 |
11888 |
/ |
309 |
11854 |
/ |
234 |
11929 |
/ |
2020.11.04 |
174 |
11271 |
/ |
132 |
11355 |
/ |
174 |
11202 |
/ |
3、廢氣監測結果分析
(1)無組織廢氣監測結果分析
由表7-2得出,驗收監測期間,無組織顆粒物第一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381μg/m3,第二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291μg/m3。無組織顆粒物兩天的監測濃度最高值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相關排放限值要求。
由表7-3得出,驗收監測期間,無組織非甲烷總烴第一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0.91mg/m3,第二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0.85mg/m3。無組織非甲烷總烴兩天的監測濃度最高值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相關排放限值要求。
由表7-4得出,驗收監測期間,無組織苯并[a]芘第一天未檢出,第二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2.2ng/m3。無組織非甲烷總烴兩天的監測濃度最高值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相關排放限值要求。
由表7-5得出,驗收監測期間,無組織臭氣濃度第一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15,第二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15。無組織臭氣濃度兩天的監測濃度最高值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相關排放限值要求。
(2)有組織廢氣監測結果分析
由表7-7~7-13得出,驗收監測期間,1#布袋除塵器(投料工序)排氣筒顆粒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1.5mg/m3;2#布袋除塵器(烘干工序)排氣筒顆粒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9.9mg/m3,二氧化硫未檢出,氮氧化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51mg/m3;回收粉倉排氣筒顆粒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2.1mg/m3;導熱油爐排氣筒顆粒物折算濃度最高值為4.8mg/m3,二氧化硫未檢出,氮氧化物折算濃度最高值為9mg/m3;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排氣筒顆粒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3.7mg/m3,苯并[a]芘未檢出,非甲烷總烴監測濃度最高值為1.22mg/m3,瀝青煙監測濃度最高值為3.3mg/m3,臭氣濃度監測結果最高值為417。
綜上,各排氣筒有組織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均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中一般控制區排放標準要求及《關于明確全市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有關執行要求的通知》,瀝青煙、苯并[a]芘、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 標準要求。
(3)環保設備去除效率分析
由表7-7得出,驗收監測期間,投料工序布袋除塵器進口顆粒物平均排放速率為1.5kg/h,出口平均排放速率為3×10-2kg/h,經計算,投料工序布袋除塵器對顆粒物的去除效率為97.0%。
由表7-8得出,驗收監測期間,烘干工序布袋除塵器進口顆粒物平均排放速率為3.3×103kg/h,出口平均排放速率為0.162kg/h,經計算,烘干工序布袋除塵器對顆粒物的去除效率為99.9991%。
由表7-12、7-13得出,驗收監測期間,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進口顆粒物平均排放速率為6.15×10-2kg/h,排氣筒出口平均排放速率為2.88×10-2kg/h,經計算,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對顆粒物的處理效率為53.171%;進口非甲烷總烴平均排放速率為2.10125×10-2kg/h,排氣筒出口平均排放速率為0.8725×10-2kg/h,經計算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對非甲烷總烴的處理效率為58.442%;進口瀝青煙平均排放速率為1.063×10-1kg/h,排氣筒出口平均排放速率為3.18×10-2kg/h,經計算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對瀝青煙的處理效率為70.085%;進口苯并[a]芘平均排放速率為3.1×10-7kg/h,排氣筒出口苯并[a]芘未檢出。
三、噪聲監測結果及分析
1、噪聲監測結果
噪聲監測位置示意圖見圖7-2,監測結果見表7-14。

圖7-2 噪聲監測位置示意圖(2020年11月03日,2020年11月04日)
表7-14 噪聲監測結果單位:dB(A)
監測日期 |
監測點位 |
監測時間 |
監測結果 |
2020.11.03 |
1#西廠界 |
10:00 |
59.5 |
2#北廠界 |
10:16 |
58.9 |
3#南廠界 |
10:36 |
55.3 |
4#東廠界 |
11:06 |
46.9 |
2020.11.04 |
1#西廠界 |
10:37 |
58.3 |
2#北廠界 |
10:55 |
57.1 |
3#南廠界 |
11:12 |
55.0 |
4#東廠界 |
11:33 |
47.6 |
標準限值 |
65(晝) |
2、噪聲監測結果分析
由表7-10得出,驗收監測期間,噪聲第一天晝間監測最高值為59.5.0dB(A),第二天晝間監測最高值為58.3dB(A)。兩天的噪聲監測值均低于標準限值要求,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聲環境功能區限值要求。
四、總量核算
項目污染物總量計算結果見表7-15。
表7-15 污染物排放總量計算表
污染物 |
排放位置 |
有組織 |
無組織 |
合計排放量
(t/a) |
排放速率
(kg/h) |
工作時間(h/a) |
排放量
(t/a) |
排放量
(t/a) |
顆粒物 |
1#布袋除塵器(投料工序)排氣筒 |
2.07×10-2 |
1000 |
0.0207 |
0 |
0.23565 |
2#布袋除塵器(烘干工序)排氣筒 |
0.162 |
1000 |
0.162 |
導熱油爐排氣筒 |
3.65×10-3 |
1000 |
0.00365 |
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排氣筒 |
2.88×10-2 |
1000 |
0.0288 |
溢料倉及回收粉倉布袋除塵器排氣筒 |
2.05×10-2 |
1000 |
0.0205 |
二氧化硫 |
2#布袋除塵器(烘干工序)排氣筒 |
0.138 |
1000 |
0.138 |
0 |
0.14426 |
導熱油爐排氣筒 |
6.26×10-3 |
1000 |
0.00626 |
氮氧化物 |
2#布袋除塵器(烘干工序)排氣筒 |
1.65 |
1000 |
1.65 |
0 |
1.6668 |
導熱油爐排氣筒 |
1.68×10-2 |
1000 |
0.0168 |
經計算,項目顆粒物排放量為0.23565t/a、二氧化硫排放量為0.14426t/a、氮氧化物排放量為1.6668t/a,其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滿足《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8.09)中總量要求:顆粒物1.72t/a,氮氧化物1.9024t/a,二氧化硫0.324t/a。氮氧化物超出《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8.09)中總量要求。
|
表八:驗收監測結論及建議
一、驗收監測結論
為帶動當地經濟發展,提高村民收入水平,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計劃于高青縣青城鎮西紙坊村以南50米處建設“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規劃建設HZS120D混凝土攪拌站一座、LB-3000型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一座以及乳化瀝青生產線一條,項目建成后可年產商品混凝土20萬噸、瀝青水穩混凝土20萬噸、乳化瀝青100噸。2018年9月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委托深圳鵬達信能源環?萍加邢薰緦“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在此基礎上編制完成了《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8年9月29日高青縣環境保護局以高環審[2018]96號文對報告表進行了環評審批。
因資金原因,“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分兩期進行建設,目前,一期工程主要建設LB-3000型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一座以及乳化瀝青生產線一條,HZS120D混凝土攪拌站待二期工程建設。
2、廢氣監測結論
(1)無組織廢氣監測結果分析
由表7-2得出,驗收監測期間,無組織顆粒物第一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381μg/m3,第二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291μg/m3。無組織顆粒物兩天的監測濃度最高值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相關排放限值要求。
由表7-3得出,驗收監測期間,無組織非甲烷總烴第一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0.91mg/m3,第二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0.85mg/m3。無組織非甲烷總烴兩天的監測濃度最高值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相關排放限值要求。
由表7-4得出,驗收監測期間,無組織苯并[a]芘第一天未檢出,第二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2.2ng/m3。無組織非甲烷總烴兩天的監測濃度最高值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相關排放限值要求。
由表7-5得出,驗收監測期間,無組織臭氣濃度第一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15,第二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15。無組織臭氣濃度兩天的監測濃度最高值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相關排放限值要求。
(2)有組織廢氣監測結果分析
由表7-7~7-13得出,驗收監測期間,1#布袋除塵器(投料工序)排氣筒顆粒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1.5mg/m3;2#布袋除塵器(烘干工序)排氣筒顆粒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9.9mg/m3,二氧化硫未檢出,氮氧化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51mg/m3;回收粉倉排氣筒顆粒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2.1mg/m3;導熱油爐排氣筒顆粒物折算濃度最高值為4.8mg/m3,二氧化硫未檢出,氮氧化物折算濃度最高值為9mg/m3;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排氣筒顆粒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3.7mg/m3,苯并[a]芘未檢出,非甲烷總烴監測濃度最高值為1.22mg/m3,瀝青煙監測濃度最高值為3.3mg/m3,臭氣濃度監測結果最高值為550。
綜上,各排氣筒有組織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均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中一般控制區排放標準要求及《關于明確全市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有關執行要求的通知》,瀝青煙、苯并[a]芘、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 標準要求。
(3)環保設備去除效率分析
由表7-7得出,驗收監測期間,投料工序布袋除塵器進口顆粒物平均排放速率為1.5kg/h,出口平均排放速率為3×10-2kg/h,經計算,投料工序布袋除塵器對顆粒物的去除效率為97.0%。
由表7-8得出,驗收監測期間,烘干工序布袋除塵器進口顆粒物平均排放速率為3.3×103kg/h,出口平均排放速率為0.162kg/h,經計算,烘干工序布袋除塵器對顆粒物的去除效率為99.9991%。
由表7-12、7-13得出,驗收監測期間,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進口顆粒物平均排放速率為6.15×10-2kg/h,排氣筒出口平均排放速率為2.88×10-2kg/h,經計算,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對顆粒物的處理效率為53.171%;進口非甲烷總烴平均排放速率為2.10125×10-2kg/h,排氣筒出口平均排放速率為0.8725×10-2kg/h,經計算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對非甲烷總烴的處理效率為58.442%;進口瀝青煙平均排放速率為1.063×10-1kg/h,排氣筒出口平均排放速率為3.18×10-2kg/h,經計算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對瀝青煙的處理效率為70.085%;進口苯并[a]芘平均排放速率為3.1×10-7kg/h,排氣筒出口苯并[a]芘未檢出。
3、廢水調查結論
項目水噴淋設施用水循環使用定期補充,乳化瀝青混合攪拌用水在生產過程中損耗,
則生產上無廢水外排。項目廢水主要為職工盥洗污水,產生量約為144m3/a,水質簡單用于廠區灑水降塵。
4、噪聲監測結論
驗收監測期間,噪聲第一天晝間監測最高值為59.5dB(A),第二天晝間監測最高值
為58.3dB(A)。兩天的噪聲監測值均低于標準限值要求,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聲環境功能區限值要求。
5、固廢調查結論
本項目運營過程中布袋除塵器收集的沉渣、自然沉降的沉渣回用于生產;水噴淋裝置產生的底泥晾干后回用于生產。則項目固廢主要為石子篩選產生的廢石料、活性炭吸附裝置產生的廢活性炭、廢UV燈管、廢導熱油和職工生活垃圾。
(1)廢石料:瀝青混凝土生產過程篩選分級工序產生一定量廢石料,產生量約為18.2t/a,屬于一般固廢,外售綜合利用。
(2)廢活性炭:本項目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內裝有活性炭,活性炭需定期更換,廢活性炭屬于HW49類危險廢物,廢物代碼為900-041-49,產生量為0.12t/a,在危廢間暫存后及時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3)廢UV燈管:本項目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內安有UV燈管,UV燈管使用壽命約為5年,每次產生量約為20根,廢UV燈管屬于HW29類危險廢物,危廢代碼為900-023-29,經危廢暫存間暫存后及時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4)廢導熱油:導熱油使用一段時間后,由于炭化等原因導致性能下降,需要定期更換。本項目導熱油更換頻次約10年/次,廢導熱油屬于HW08類危險廢物,危廢代碼為900-249-08,每次廢導熱油產生量約為4t,經危廢暫存間暫存后及時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5)生活垃圾:項目勞動定員20人,年工作300d,則項目生活垃圾產生總量為3t/a,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6、總量控制達標分析
項目顆粒物排放量為0.23565t/a、二氧化硫排放量為0.14426t/a,氮氧化物排放量為1.6668t/a滿足《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8.09)中總量要求:顆粒物1.72t/a,氮氧化物1.9024t/a,二氧化硫0.324t/a。
7、環保管理檢查結論
(1)執行國家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制度的情況
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于2018年9月委托深圳鵬達信能源環?萍加邢薰緦Ω咔嗫h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并于2018年9月29日通過高青縣環境保護局審批,審批文號為高環審[2018]96號,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等資料齊全。
(2)環境管理制度的建立、執行情況
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為本項目制定了《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成立環境保護工作小組,對公司環保設施的運行進行管理監督,保證環保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項目總投資4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6萬元,環保投資占項目總投資的1.22%。項目環保投資情況見表8-1。
表8-1 環保投資一覽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實際投資情況 |
類別 |
投資
(萬元) |
1 |
廢氣處理設施 |
粉料料倉配套布袋除塵器(1套) |
3.0 |
3 |
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上料粉塵配套集氣罩、15m高排氣筒(H1)配套設施(1套);溢料倉及回收粉倉配套布袋除塵器及15m高排氣筒;石料烘干粉塵、石子篩選粉塵、石料烘干系統燃燒廢氣配套布袋除塵系統及集氣罩、16.5m高排氣筒(H2)配套設施(1套);另石料烘干系統配套建設低氮燃燒器 |
25.0 |
4 |
5 |
瀝青煙氣配套建設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20m高排氣筒(H3)配套設施(1套) |
10.0 |
6 |
導熱油爐廢氣、低氮燃燒技術、15m高排氣筒(H4)配套設施 |
5.0 |
7 |
噪聲處理設施 |
基礎減振降噪、低噪聲設備 |
5.0 |
8 |
固廢處理設施 |
裝置配套廢石料料倉、危險廢物暫存間 |
4.0 |
9 |
廢水處理設施 |
化糞池 |
1.0 |
10 |
其它 |
綠化、地面硬化 |
3.0 |
合計 |
56.0 |
項目現有環保設備運行穩定,并配有專人管理,定期進行維護,能夠滿足驗收標準。
(4)環境風險防范情況
①項目位于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南首,根據《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衛生防護距離章節可知,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確定為100米,項目廠界100m范圍內無居民點、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點存在,距離項目廠界最近的敏感點為北側的東紙坊村,距離約356m,符合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
②在項目運營期間,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患于未然。
③環境監測計劃
為有效的了解項目排污情況和環境現狀,保證污染物達標排放,我公司對各個排污環節的污染物排放情況制定定期監測計劃,監測分析方法按照現行國家、部頒布的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環境保護檔案由專人負責管理,監測計劃內容可參考表8-2。
表8-2 監測計劃一覽表
環境要素 |
監測位置 |
監測項目 |
頻次 |
廢氣 |
1#布袋除塵器(投料工序)排氣筒 |
顆粒物 |
每半年1次;非正常情況隨時監測 |
2#布袋除塵器(烘干工序)排氣筒 |
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溢料倉及回收粉倉排氣筒 |
顆粒物 |
導熱油爐排氣筒 |
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排氣筒 |
顆粒物、瀝青煙、苯并[a]芘、非甲烷總烴 |
廠界無組織 |
顆粒物、非甲烷總烴 |
每年1次;非正常情況隨時監測 |
噪聲 |
廠界 |
Leq(A) |
每季度1次 |
固廢 |
統計各類固廢量 |
統計種類、產生量、處理方式、去向 |
每月1次 |
二、建議
1、加強環保設備的運行管理,完善環保設施運行記錄,及時記錄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并定期對環保設施進行檢查與檢修,確保污染物排放持續達標。
2、加強員工管理,提高員工環保意識。
3、加強環保宣傳教育,組織學習并進一步落實《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企業環境管理的意見》(淄環發[2010]60號)的要求。
4、按照環保部門的要求,及時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5、加強危險廢物的管理,及時辦理五聯單進行轉運。
附注
本監測表附以下附圖:
附圖1. 項目地理位置圖
附圖2. 項目周圍敏感目標分布圖
附圖3. 項目廠區平面布置圖
附圖4. 項目現場照片
本監測表附以下附件:
附件1.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特別法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附件2. 高青縣青城鎮人民政府關于同意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的意見
附件3. 青城鎮人民政府關于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的規劃意見
附件4. 高青縣青城鎮人民政府證明
附件5. 高青縣規劃局關于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的用地規劃證明
附件6. 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關于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的規劃意見
附件7. 環評表批復
附件8. 環評結論
附件9. 工況證明
附件10.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附件11.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登記表
|
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
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一期)
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
2021年1月16日,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組織相關人員對“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中“一期(LB-3000型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一座以及一條乳化瀝青生產線)”進行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
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項目進行驗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名稱: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
建設單位: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南首
建設內容:“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分兩期進行建設,項目總投資5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0萬元。項目占地面積45132m
2,主要利用空閑土地新建。目前,一期工程實際投資4600萬元,主要建設LB-3000型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一座以及乳化瀝青生產線一條,其中環保投資56萬元,同時配套建設辦公室、實驗室等配套設施及相關配套設備。HZS120D混凝土攪拌站在二期工程建設。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8年9月,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委托深圳鵬達信能源環?萍加邢薰,編制完成了《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8年9月29日,高青縣環境保護局以高環審[2018]96號《關于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進行了批復。
2018年10月項目開工建設,目前項目設計的一期項目及環保設施已建設完畢,并于2020年10月投入試運行,試生產期間項目運行良好。
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委托山東華度檢測有限公司進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山東華度檢測有限公司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修訂版)以及生態環境部關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管理規定及竣工驗收監測的有關要求,進行了現場勘查和資料核查,查閱了有關文件和技術資料,檢查了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環保措施的落實情況。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04日,山東華度檢測有限公司對該項目工藝廢氣、廢水、廠界噪聲、固廢進行了現場檢測,并在此驗收監測基礎上編制完成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投資4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6萬元,占總投資的1.22%。
(四)驗收范圍
驗收范圍為“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中(一期(LB-3000型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一座以及一條乳化瀝青生產線)”環評報告內容及審批意見要求。
1、對項目的實際建設內容進行檢查,核實項目地理位置以及平面布置,核實項目的產品內容以及實際生產能力、各工段原輔材料的使用情況、項目設備的安裝使用情況;
2、結合企業已有排污許可證核對執行標準,檢查項目各單元的污染物的實際產生情況以及相應的環保設施實際配置情況和實際運行情況。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調查和與建設單位、環評單位、監測單位核實,建設內容與環評文件、環評批復、排污許可證以及驗收監測報告參照《關于印發環評管理中部分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2015]52號)、《關于印發制漿造紙等十四個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環評[2018]6號)、《關于印發淀粉等五個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19]934號)、《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對比,變動情況如下。
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變更情況
序號 |
環評及批復要求 |
實際建設情況 |
變更原因 |
環境影響變化 |
1 |
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上料粉塵、石料烘干粉塵、石料篩分粉塵經旋風+布袋除塵器2級除塵凈化后通過一根15m高排氣筒排放 |
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上料粉塵、石料烘干粉塵經布袋除塵器凈化后通過一根15m高排氣筒(H1)排放 |
根據現場實際設備布置情況調整廢氣走向,縮短管道鋪設長度。根據調研,選擇處理效率更高的環保設施。 |
未顯著造成不利的環境影響 |
石料烘干粉塵、石料篩分粉塵經布袋除塵器凈化后通過一根16.5m高排氣筒(H2)排放 |
2 |
石料烘干系統燃燒廢氣采用低氮燃燒技術后通過一根15m高排氣筒排放 |
石料烘干系統燃燒廢氣采用低氮燃燒技術,與石料烘干粉塵、石料篩分粉塵一起經布袋除塵器凈化后通過一根16.5m高排氣筒(H2)排放 |
3 |
瀝青煙氣通過靜電捕集凈化和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一根15m高排氣筒排放 |
瀝青煙氣通過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處理后通過一根20m高排氣筒排放 |
4 |
-- |
溢料倉及回收粉倉經布袋除塵器凈化后通過一根15m高排氣筒排放 |
1、“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分兩期進行建設,一期工程主要建設LB-3000型瀝青混凝土攪拌站一座以及乳化瀝青生產線一條,HZS120D混凝土攪拌站待二期工程建設;此外,一期工程未建設破碎系統,瀝青水穩混凝土生產原材料直接購買成品石子骨料,不進行石塊破碎處理。
2、經比對,本項目性質、規模和地點均沒有發生變化。根據現場實際設備布置情況調整了廢氣走向,縮短了管道鋪設長度;瀝青煙氣選擇處理效率更高的瀝青煙氣通過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環保設施;溢料倉及回收粉倉增加一套布袋除塵器將顆粒物無組織排放變為有組織排放。污染因子、污染物總量均未發生變化,未顯著造成不利的環境影響,故本項目的工程變動情況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項目水噴淋設施用水循環使用定期補充,乳化瀝青混合攪拌用水在生產過程中損耗,生產上無廢水外排。項目廢水主要為職工盥洗污水,水質簡單用于廠區灑水降塵。
項目廢氣主要為砂石骨料卸車粉塵、粉料卸車粉塵、上料粉塵、物料輸送粉塵、石料烘干系統燃燒廢氣、石料烘干粉塵、石子篩選粉塵、瀝青煙、導熱油爐燃燒廢氣。
-
砂石骨料卸車粉塵:外購砂石骨料由運輸車輛卸至密閉料倉時會產生粉塵,由于本項目所用骨料如石子、砂礫的粒徑較大,且儲存空間密閉,大部分粉塵可經重力作用在儲料倉瞬間沉積,少量粉塵以無組織形式排入外環境。
-
粉料卸車粉塵:本項目所用礦粉采用罐車運輸的方式運至廠內,以高壓空氣為動力源自罐車輸送至封閉式料倉中,在輸送過程中料倉的壓力大于大氣壓,由此伴隨著倉內壓力的產生,多余氣體通過料倉頂除塵器凈化后無組織排放。
-
上料粉塵:本項目砂石骨料通過裝載機運至上料倉中,粉料由螺旋輸送機送至上料倉內。螺旋輸送機為全密閉狀態,粉料上料過程無粉塵產生,粉塵主要為裝載機作業過程產生。粉塵經上料口集氣罩收集,布袋除塵器凈化后通過15m高排氣筒(H1)有組織排放,沒有被收集到的粉塵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
物料輸送粉塵:在各生產環節之間,砂石骨料通過料斗、輸送帶的方式進行輸送,礦粉通過螺旋輸送機進行輸送。其中螺旋輸送機輸送過程為全密封狀態無粉塵產生,砂石骨料輸送過程有少量粉塵產生,本項目對輸送帶進行密閉處理,生產場所灑水降塵,大部分粉塵沉降,少量粉塵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
石料烘干粉塵、石子篩選粉塵:石料在烘干筒內烘干加熱,烘干筒不停轉動過程使石料間接均勻受熱,在此過程中會產生一定量粉塵;石料篩選過程會產生一定量粉塵,石料烘干粉塵、石子篩選粉塵經收集后由布袋除塵器進行處理,后通過16.5m高排氣筒(H2)有組織排放,沒有被收集的廢氣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
石料烘干系統燃燒廢氣:石料在烘干筒內烘干加熱,采用天然氣作為燃料,采用低氮燃燒技術燃燒后,煙氣與石料烘干粉塵、石子篩選粉塵一起由布袋除塵器進行處理后通過16.5m高排氣筒(H2)有組織排放。
-
瀝青煙氣:瀝青煙氣主要產生環節為成品斗車提升送入成品倉的過程、在成品倉儲存出料過程及抽出泵輸送至乳化瀝青儲罐過程。瀝青煙氣主要成分為顆粒物、瀝青煙、苯并[a]芘、非甲烷總烴,經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處理后通過20m高排氣筒(H3)有組織排放,沒有被收集的廢氣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
導熱油爐燃燒廢氣:本項目配套一臺天然氣導熱油爐為生產供熱,以天然氣作為燃料,燃燒器采用低氮燃燒技術,煙氣經15m高排氣筒(H4)有組織排放。
3、噪聲
項目產生的噪聲主要為傳送帶、攪拌機、提升機、空壓機、風機、泵類等機器設備運行發出的噪聲。項目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在各機器設備上設置減震墊,通過加強設備維護及距離衰減可有效降低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4、固體廢物
項目運營過程中布袋除塵器收集的沉渣、自然沉降的沉渣回用于生產;水噴淋裝置產生的底泥晾干后回用于生產。則項目固廢主要為石子篩選產生的廢石料、活性炭吸附裝置產生的廢活性炭、廢UV燈管、廢導熱油和職工生活垃圾。
(1)廢石料:瀝青混凝土生產過程篩選分級工序產生廢石料,屬于一般固廢,外售綜合利用。
(2)廢活性炭:項目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內裝有活性炭,活性炭需定期更換,廢活性炭屬于HW49類危險廢物,廢物代碼為900-041-49,在危廢間暫存后及時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3)廢UV燈管:本項目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內安有UV燈管,UV燈管使用壽命約為5年,廢UV燈管屬于HW29類危險廢物,危廢代碼為900-023-29,經危廢暫存間暫存后及時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4)廢導熱油:導熱油使用一段時間后,由于炭化等原因導致性能下降,需要定期更換。本項目導熱油更換頻次約10年/次,廢導熱油屬于HW08類危險廢物,危廢代碼為900-249-08,經危廢暫存間暫存后及時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5)生活垃圾:項目勞動定員20人,項目生活垃圾產生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驗收監測期間,建設的一期工程項目正常運行,生產負荷>75%以上,符合驗收檢測條件。
(一)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無組織廢氣監測結果分析
驗收監測期間,無組織顆粒物第一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381μg/m
3,第二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291μg/m
3。無組織非甲烷總烴第一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0.91mg/m
3,第二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0.85mg/m
3。無組織苯并[a]芘第一天未檢出,第二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2.2ng/m
3。無組織顆粒物、無組織非甲烷總烴、無組織苯并[a]芘兩天的監測濃度最高值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相關排放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無組織臭氣濃度第一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15,第二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15。無組織臭氣濃度兩天的監測濃度最高值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中相關排放限值要求。
(2)有組織廢氣監測結果分析
驗收監測期間,1#布袋除塵器(投料工序)排氣筒顆粒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1.5mg/m
3;2#布袋除塵器(烘干工序)排氣筒顆粒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9.9mg/m
3,二氧化硫未檢出,氮氧化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51mg/m
3;回收粉倉排氣筒顆粒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2.1mg/m
3;導熱油爐排氣筒顆粒物折算濃度最高值為4.8mg/m
3,二氧化硫未檢出,氮氧化物折算濃度最高值為9mg/m
3;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排氣筒顆粒物監測濃度最高值為3.7mg/m
3,苯并[a]芘未檢出,非甲烷總烴監測濃度最高值為1.22mg/m
3,瀝青煙監測濃度最高值為3.3mg/m
3,臭氣濃度監測結果最高值為417。
綜上,各排氣筒有組織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均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中一般控制區排放標準要求及《關于明確全市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有關執行要求的通知》,瀝青煙、苯并[a]芘、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 標準要求。
(3)環保設備去除效率分析
驗收監測期間,投料工序布袋除塵器進口顆粒物平均排放速率為1.5kg/h,出口平均排放速率為3×10
-2kg/h,經計算,投料工序布袋除塵器對顆粒物的去除效率為97.0%。
驗收監測期間,烘干工序布袋除塵器進口顆粒物平均排放速率為3.3×10
3kg/h,出口平均排放速率為0.162kg/h,經計算,烘干工序布袋除塵器對顆粒物的去除效率為99.9991%。
驗收監測期間,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進口顆粒物平均排放速率為6.15×10
-2kg/h,排氣筒出口平均排放速率為2.88×10
-2kg/h,經計算,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對顆粒物的處理效率為53.171%;進口非甲烷總烴平均排放速率為2.10125×10
-2kg/h,排氣筒出口平均排放速率為0.8725×10
-2kg/h,經計算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對非甲烷總烴的處理效率為58.442%;進口瀝青煙平均排放速率為1.063×10
-1kg/h,排氣筒出口平均排放速率為3.18×10
-2kg/h,經計算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對瀝青煙的處理效率為70.085%;進口苯并[a]芘平均排放速率為3.1×10
-7kg/h,排氣筒出口苯并[a]芘未檢出。
(4)、廢水調查結論
項目水噴淋設施用水循環使用定期補充,乳化瀝青混合攪拌用水在生產過程中損耗,生產上無廢水外排。項目廢水主要為職工盥洗污水,環衛部門處置。
(5)、噪聲監測結論
驗收監測期間,噪聲第一天晝間監測最高值為59.5dB(A),第二天晝間監測最高值為58.3dB(A)。兩天的晝間噪聲監測值均低于標準限值要求,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聲環境功能區限值要求。
(6)、固廢調查結論
項目運營過程中布袋除塵器收集的沉渣、自然沉降的沉渣回用于生產;水噴淋裝置產生的底泥晾干后回用于生產。則項目固廢主要為石子篩選產生的廢石料、活性炭吸附裝置產生的廢活性炭、廢UV燈管、廢導熱油和職工生活垃圾。
廢石料:瀝青混凝土生產過程篩選分級工序產生一定量廢石料,屬于一般固廢,外售綜合利用。
廢活性炭:項目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內裝有活性炭,活性炭需定期更換,廢活性炭廢物代碼為900-041-49,在危廢間暫存后及時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廢UV燈管:本項目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內安有UV燈管,UV燈管使用壽命約為5年,每次產生量約為20根,廢UV燈管危廢代碼為900-023-29,經危廢暫存間暫存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廢導熱油:導熱油使用一段時間后,由于炭化等原因導致性能下降,需要定期更換。項目導熱油更換頻次約10年/次,廢導熱油危廢代碼為900-249-08,每次廢導熱油產生量約為4t,經危廢暫存間暫存后及時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生活垃圾:勞動定員20人,生活垃圾產生總量為3t/a,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7)、總量控制達標分析
污染物排放總量計算表
污染物 |
排放位置 |
有組織 |
無組織 |
合計排放量
(t/a) |
排放速率
(kg/h) |
工作時間(h/a) |
排放量
(t/a) |
排放量
(t/a) |
顆粒物 |
1#布袋除塵器(投料工序)排氣筒 |
2.07×10-2 |
1000 |
0.0207 |
0 |
0.23565 |
2#布袋除塵器(烘干工序)排氣筒 |
0.162 |
1000 |
0.162 |
導熱油爐排氣筒 |
3.65×10-3 |
1000 |
0.00365 |
水噴淋+動態離心除霧+光離復合一體設備排氣筒 |
2.88×10-2 |
1000 |
0.0288 |
溢料倉及回收粉倉布袋除塵器排氣筒 |
2.05×10-2 |
1000 |
0.0205 |
二氧化硫 |
2#布袋除塵器(烘干工序)排氣筒 |
0.138 |
1000 |
0.138 |
0 |
0.14426 |
導熱油爐排氣筒 |
6.26×10-3 |
1000 |
0.00626 |
氮氧化物 |
2#布袋除塵器(烘干工序)排氣筒 |
1.65 |
1000 |
1.65 |
0 |
1.6668 |
導熱油爐排氣筒 |
1.68×10-2 |
1000 |
0.0168 |
經計算,項目顆粒物排放量為0.23565t/a、二氧化硫排放量為0.14426t/a、氮氧化物排放量為1.6668t/a,滿足《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8.09)中總量要求:顆粒物1.72t/a,氮氧化物1.9024t/a,二氧化硫0.324t/a。
(1)在項目運營期間,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患于未然。
(2)落實環境監測計劃。為有效了解項目排污情況和環境現狀,保證污染物達標排放,公司對各個排污環節的污染物排放情況制定定期監測計劃,監測分析方法按照現行國家、部頒布的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企業安排專人負責對監測結果進行跟蹤,一旦發現異常,立刻通知生產人員或維修人員對工藝進行調整或對設備進行搶修,啟動相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防止環境風險的發生。企業應對制定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審核并向淄博市生態環境局高青縣分局備案。
(3)、排污許可證申請辦理情況
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一期)應及時變更、申領排污許可證。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驗收監測報告表明,項目廢水處理后回用于生產不外排,對地表水影響較;根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衛生防護距離章節可知,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確定為100米,項目廠界100m范圍內無居民點、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點存在,項目廠界最近的敏感點為北側的東紙坊村,距離約356m,符合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項目噪聲對敏感點環境影響較;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得到了有效處理,對地下水及土壤環境影響較;項目產生的廢氣經過較完善的處理裝置,有組織、無組織排放濃度能夠達標,對周圍的環境空氣影響較小。
六、驗收結論
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年產20萬噸商品混凝土、水穩混凝土和瀝青水穩混凝土攪拌站項目(一期)執行了環保“三同時”制度,落實了污染防治措施,驗收期間監測結果達標。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規定要求,驗收組對本項目所涉及的所有資料和現場情況進行了認真核查,并進行了詳細分析和討論,提出了后續要求。驗收組一致認為該項目經補充完善相關資料、現場整改合格后,滿足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標準要求,達到驗收合格標準,同意通過驗收。
七、后續要求
1、嚴格落實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完善環保設施運行及維護保養等相關記錄,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2、加強現場管理和對環保治理設施的維護,確保設施高效運行,最大限度的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嚴禁環保設施不正常運行或故障下生產。
3、建設單位應當在出具驗收合格意見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站或其他便于公眾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會公開驗收報告和收意見,公開期限不得少于1個月。
4、驗收報告公示期滿后5 個工作日內,應當登錄全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信息平臺,填報 建設項目基本信息、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情況等相關信息。(平臺網址:http://114.251.10.205)。
八、驗收人員信息:
項目驗收工作組成員信息見附件。
高青縣青城鎮紙坊村村民委員會(蓋章)
2021年1月16日